基建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2-17浏览次数:2758
为有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常大发〔2020〕1号文《关于成立常州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常大纪〔2020〕1号文件《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监督工作的通知》和常大发〔2020〕2号文件《关于坚决做到八个“必须”九个“百分百”严格落实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要求,结合基建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基建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乔元明、毛俊琦 副组长:陆卫平、高明强 成 员:综合科、施工科、预算科、材料科科室负责人 二、具体工作 1、领导小组负责基建处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处领导对自己负责和主管的工作领域和科室的防疫工作分工负责,各科室负责人对自己主管科室的各项工作及防疫工作负责。每位工作人员对自己负责的工作及防疫工作负责。 根据上级文件规定,督促代建公司和施工单位,做好在建项目的复工安排工作,并做好复工后防疫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出现疫情后,第一时间向学校防控工作小组汇报。 2、综合科负责疫情防控信息的统计、整理和上报工作。 负责口罩、体温测量仪、手套、消毒用品等防疫必要物资的准备,组织各办公室进行消毒,每天对全处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并做好记录。 负责在工作微信群中转发官方正面新闻和文件信息,传播正能量,让全处人员及时了解最新情况。 负责收集防控知识,开展卫生防疫宣传教育,增强全处人员的公共卫生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施工科、预算科、材料科各项目负责人要及时掌握各建设工地复工情况,对代建公司、监理、跟踪审计、材料检测等相关参建单位的防疫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督促代建公司按照政府相关规定每天上报疫情监测报表。 各项目负责人配合代建公司督促检查各建设工地疫情宣传防控工作。 4、全处所有人员进入工地时,必须带好防护口罩和安全帽等防护设备,做好自身安全防护工作。 5、减少人员工地集中会议次数,充分利用网络手段传达施工管理工作要求。 6、如需业务工作与校外人员往来,原则上在各工地代建公司办公室接待,如确需进校,需业务接待人确认同意,按校区管理要求,登记并测体温,在6号楼一楼接待室接待,并提前告知综合科。 三、相关要求 1、落实日报告制度。每天15:00前将掌握情况进行汇报,紧急情况随时汇报,不得漏报、迟报、瞒报。 2、落实每日疫情防控“零报告”制度,每天15:00前疫情有无情况都要进行汇报。 3、强化应急机制,领导小组成员必须保持24小时电话畅通,以便随时处理应急事件。 4、服从学校统一管理,在进出校门时配合执勤人员做好体温测量和登记工作。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切实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强化阵地意识,做到严防死守。全处同志要充分意识到疫情防控工作严峻性和复杂性,从自身做起,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全面落实好各项管控措施,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本工作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终止日期另行通告。
基建处 2020年2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