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寒假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12浏览次数:531
各学院、部门、科研院所、直属单位: 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大流行仍处于高位运行,新型变异毒株不断出现,国内部分地区新冠肺炎疫情不断出现,加之春节期间人员流动性增加,疫情防控压力大、任务重。根据省新冠肺炎联防联控指挥部学校防控组《关于做好2022 年元旦及寒假期间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常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春节期间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的要求,为维护师生员工生命健康和校园安全稳定,确保度过喜庆祥和的节日,现就寒假期间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疫情防控政治责任。各单位继续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责任,压实“四方责任”,落实“四早”要求,确保疫情防控每项工作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二、明确人员出行要求。低风险地区师生员工合理出行,严格限制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师生员工出行;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的其他县(市、区)师生员工非必要不出行。严格限制师生员工前往国内外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特殊情况如需前往,向所在单位报批,教职员工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向人事处备案方可出行,学生由学院批准后向学工处或研工部备案方可出行。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的其他县(市、区)。发热病人、健康码“黄码”、居家健康监测人员等要履行个人防护责任,主动配合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在未排除感染风险前不出行。旅途中,师生员工按照防控要求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并向所在单位报备出行去向。 三、强化人员管理。师生员工寒假期间不到人员聚集场所,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师生员工务必坚持每日健康打卡,坚决做到健康状况“日报告”“零报告”;各单位务必做好师生员工健康打卡督促和提醒工作,动态精准掌握师生员工的健康状况,按时合规上报疫情防控数据。离校师生员工遵守居住地和出行目的地疫情防控规定;留校师生员工继续遵照常态化管理要求。 四、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各单位严格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举办会议等活动应当控制人数,严控大规模聚集性活动,尽量举办线上会议或视频会议。50人以内活动举办单位向分管或联系校领导汇报同意后,将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报党办校办备案;50人以上活动向分管或联系校领导汇报同意后,按照常州市春节期间集会活动要求进行备案、制定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 五、不断健全疫情应急处置机制。寒假期间,各单位根据留校师生员工情况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值守,做到反应迅速、沟通及时、信息畅通,不断完善响应迅速、流程完整、保障有力的平急一体化疫情处置预案。 六、提前谋划春季学期开学返校安排。根据实时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返校开学方案,提前制定分批次、错区域、错峰开学返校计划。春季学期开学返校,师生员工需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校,具体要求开学前将另行通知。
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2022年1月11日 |